我的大学字数:6000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现在才写,的确晚了一点,大学里的很多事都忘了,所以写起来很多地方都无法流畅,也不强求,生活本就是由许多混乱的片断组成的,乱就乱吧,就这样强熬着写完,完了就不想再推敲了。
再说一句,本文在色文方面的描写都是借鉴别人的,略作改动而已,特此致以深深的歉意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第一节:大学一年级1、程默上大学了,这是中原地区一所普通之极的学院,程默的专业为它所下属的一个专科班,他将注定重新认识很多同学,也注定有了新的朋友。
三十多年来,程默的朋友何其之多,但能记住的已廖廖无几。
人的一生,朋友如同路人,一段路上,你与某些人相遇并走过,但到了三叉路口,必然有一部分人分道扬镳,再相遇也就成陌生人。
所有人均如此。
当程默放下行李,这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宿舍里已住进了六位同学,他们已整理好自已的床位,只将那临近窗户的一张双层床留给后来者,这里的天气干噪且冷,屋里放下四张双层床,就只有中间一条过道了,一张长桌放在这留下的床边,程默的活动范围就更加狭小了。
七位同学来自天南海北,广东,湖北,河南,新疆,内蒙,淅江,都是年轻人,大家操着蹩脚的普通话相互介绍了自已,就算认识了。
程默倒比他们都要大上一岁,就成为了这宿舍的老大,最后来就成了班里的老大。
“砰”,缩舍的门被人用脚揣开了,老二叼着烟,手里一个简单的提包进来了,他环视了一眼宿舍里的七位男生,看见那留下的唯一空位,程默的上铺,嘴里打了一起招呼:
“大家好,我叫翟鸿飞。”
手一杨,那提包就飞上了床位上,转身就出了门,门开处隐约见一窈窕女孩,被他搂着走了,女孩挣了一下,嘴里似乎轻声说了句什么。
………老二鸿飞来自北京,少将的孙子,就这身世不久就在这所小学校里传开了。
他中等偏上个头,大约有一米七八吧,长得倒象个女生,白皮肤,鹅蛋脸,清秀得很。
他真的不爱学习,也真不是学习的料,大学三年,他每门功课的成绩倒是都刚好及格了,但那都是程默的功劳,每次考试,鸿飞都是坐在程默的正后面。
程默成绩不好,爱玩,但他真的有些灵气,平时不认真学习,考试前用功两天,将课本看一看再总结一下,揣摩哪能些点是重点必考的,还真是有用。
除大一的基础课外,大二开始的专业课成绩硬是突出得很,有门课他考了个第一名,同班的一女生在考后去老师那里看分数,那老师看着陈越的名字问她:
“陈越是谁啊,我一点印象也没有。”
作为回报,鸿飞带着程默抽遍了各个牌子的香烟,将他培养成一名瘾君子,当然,不是吸毒,如果抽烟不算吸毒。
平时就不说了,每次考试临近,晚上程默就要到教室里认真的看看崭新的课本,捉捉题目,鸿飞就陪着他,那几天他的女朋友——文文也不理他,认真复习去了。
每间隔约十分钟,鸿飞就要引诱程默到教室外面抽上一根,几年下来,程默的烟瘾不被培养起来才怪。
其实程默上高中时就抽烟,但那纯粹就是做做样子罢了,为这事,父亲说过他,陈露说过他,后来他也就很少吸了。
没办法,很多人能成为朋友,不问理由,只为一点小小的爱好。
当然,程默和鸿飞还有个共同点,爱运动,大一分运动兴趣组时,程默本来报的是篮球,结果硬是被鸿飞软磨硬泡拉到足球队里,二人成了最佳搭档,一个前锋,一个边锋。
另外,鸿飞有突出的地方,功夫,是真正的功夫,不是象程默打架一味讲狠,他是学过的。
他爷爷从小教他练气打桩,初中时他还到河南少林寺学过两年,但高中后,鸿飞就烦了,不练了,那他的话说就是:
“屁用没有,现在又不是冷兵器时代,枯燥无味,你练得最好,别人拿出一把枪还不就成了个软蛋,妄自把我的大好青春浪费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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