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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偏僻荒凉的山上,有块空旷的土地专门办理丧葬事宜,从远处缓慢的靠近,不由自主的便能感受到严肃死寂的氛围。

“知道了,妈,你别催了。”

杜若琳单肩背着包包,边左右张望边往前走。

“若琳,记得不可以吵闹,姨婆那边肯定有很多亲戚,要保持礼貌,知不知道?”

杜妈妈在电话线的那一头反覆叮咛。

“我跟他们又不熟,当然会很安静。”

她选择站在角落,不想与人太亲近。

老实说,她跟这位死去的姨婆根本没见过面。

听说这位姨婆很富有,许多远房亲戚都妄想沾点好处,得到些许遗产,她的父母虽然没有贪念,但是担心被骂不孝,又不好意思亲自出面,才会派她这个晚辈做代表。

“妈,你说姨婆很有钱,是真的吗?”

她怎么看都觉得奇怪,还以为会是多么盛大的场面,可是数来数去,也不过六个人罢了。

“我骗你干嘛?你讲话小声点,别被人听见,传出闲话可就不好了。”

杜妈妈很紧张。

“好啦!我的手机快没电了,先挂了。”

杜若琳按下结束键,将手机收进外套口袋里。

这时,一名妇人朝她走了过来。

“呃……嗨!”

杜若琳根本不晓得如何应付这种场面,按理说,应该表现出伤心欲绝的模样,可是她跟姨婆真的很不熟。

“我没见过你。”

妇人微笑的打量着她。

“嗯,因为我跟我爸妈平常比较忙。”

真是尴尬,妇人要是说见过她,才真的见鬼了。

妇人看她有些怕生,好心的询问,

“要上香吗?张先生平常很少出门,封闭太久,也跟许多人生疏了,很多亲戚都推说没空来,你这年轻女孩肯来看他,也算很有心了。”

“嗯。”

杜若琳装乖的点头。

妇人转身,拿取物品。

她偏着头,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。

这位妇人刚才说什么?张先生?她记得姨婆不姓张,而且怎么样也不该称之为“先生”吧?突然,一个不祥的念头浮现脑海,杜若琳缓慢的抬起头,望向前方那张死者的照片,一滴冷汗自额头滑落。

该死!照片上是个中年男子,而不是她那白发苍苍的姨婆。

可是刚才妈不是说进来之后左边第七个位置……呃……还是第一个?哎呀!反正绝对不是现在这里就对了。

赶快逃跑吧!被发现就惨了。

看见妇人手里拿着香,转过身子,杜若琳再也顾不得礼貌,大声说道:

“我……我先去接个电话。”

然后大步跑开。

她太慌张了,怕被人发现她闹的笑话,一时没察觉有个高大的男人正往这头走过来,一头撞了上去。

“啊,对……对不起。”

她整个人往后踉跄,但是管不了那么多,连忙道歉,然后低着头离开。

张澈不悦的蹙起眉头,像是沾到了灰尘,用力拍打肩膀。

“你还好吗?有没有哪里受伤?”

站在他身后的中年男子紧张的询问。

“没事。”

他推了推被撞歪的墨镜,往前踏一步,脚底的异物又让他缩回脚。

他弯身捡拾起贴满花俏水钻的手机,看来是刚才那个冒失女人掉的。

“现在该怎么办?”

中年男子转头,那个女人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,总不可能在这么严肃的地方大声唿唤吧?

“先这样吧!”

张澈果断的说,将手机收进裤子的口袋,大步往前走,最后在一张与他有着相似脸孔的照片前停下脚步。

父亲,我回来了……他默念着,哀伤让他的心情沉入谷底,犹如他墨镜底下的幽眸,深沉得让人无法探究其中。

在南韩,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张澈这个人。

他不算是偶像明星,也没演过戏剧,但是从七岁开始就被誉为音乐神童,现年二十八岁的他已经是音乐界的天王级人物,擅长古典乐钢琴演奏,一直以来,每一场独奏会都座无虚席,甚至有许多明星是他的粉丝,对他崇拜得不得了。

对,张澈擅长独奏,不曾参与乐团演奏,这点跟他难以亲近的个性是一样的道理。

而这位天王此刻正在房间里收拾行李,让一旁的经纪人金俊元紧张得快要疯狂。

“张澈,你真的不留在韩国了吗?”

他真的很想把张澈放进行李箱的衣服全都拿出来,挂回原处。

虽然张澈跟他签的合约已经期满,可是他还不想让张澈离开啊!

“嗯。”

张澈冷淡的回应,手上的动作没停止。

“老天!”

金俊元无奈的来回踱步,

“你真的怪怪的!一年前你父亲过世后,你整个人都变了,说什么要去台湾过简单的生活,瞧瞧你的外表,根本不是当小人物的料!”

张澈莫名其妙的瞅着他,因为他夸张的言词而忍俊不禁。

“我从来没说过我想出名。”

甚至他热爱现代乐胜过古典乐,这一点也没有人知道。

“偏偏你帅到爆,身材好到爆,又超会弹钢琴,在韩国有什么不好?大家都喜欢你啊!”

金俊元心知肚明张澈不会改变主意,还是忍不住发牢骚。

“别啰唆了,看你是要跟来,还是留在心爱的韩国,我不勉强。”

张澈并不自私,金俊元很照顾他,也是富有责任感的好经纪人,待在韩国,就算没有他,也能胜任下一位签约者。

“我要跟!我当然要跟!”

金俊元以为要被抛弃,赶紧声明,

“你别想把我丢在这里,我只是不懂,你为什么会挑台湾?是因为你父亲的关系吗?”

“不完全是。”

张澈淡淡一笑。

“哦?该不会你的秘密情人在台湾吧?”

金俊元开玩笑的说。

张澈露出诡谲至极的暧昧神情,

“对,我的女人在台湾,所以我得过去。”

“什么?是真的吗?”

金俊元既震惊又纳闷,这一年来,张澈每回接受採访,都坦承已有心上人,但是每天与张澈相处至少十二个小时的他根本连个鬼影子都没瞧见,简直怪哉。

张澈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,不打算多说,右手伸进口袋里,充满眷恋与期待的抚摸着外壳佈满水钻的手机。

他的秘密情人就藏在这支手机里,而他很快的就要飞到她身边,用力的抓住她了……纤细的手指在键盘上敲下最后一个字,杜若琳就像洩了气的气球,瞬间变得软绵绵,几乎是用爬的爬到床上,连续二十四个小时操劳过度的眼睛终于得以安然的闭上,好好的休息。

铃……铃……手机铃声响起。

想也知道是出版社打来的,可是她一点都不想移动身体,尤其这几天对面的房子一直在施工,比起敲敲打打的嘈杂声,手机铃声算很温和了,说是催眠曲也不为过。

叮咚,叮咚……这次编辑换在即时通上敲她。

“唔……”

她不耐烦的微蹙秀眉,随手抓起棉被,覆盖自己的脸。

真是够了,虽然身为写言情小说的作家,生活很自由,但是赶稿的时候也会累死人,好吗?不行!她好不容易终于可以好好的睡一觉,就是要像口香糖一样黏在床上,死都不愿意起来。

啾……啾啾啾……啾……啾啾啾……门铃声紧接着响了起来。

“老天!”

她摀住耳朵,想假装自己是聋子,什么都听不到。

铃……铃……叮咚!叮咚……啾……啾啾啾……啾……啾啾啾……这简直是一场噪音大合奏,而且谁也不让谁的响个不停,气得她从床上跳起来,关掉手机,拔下电脑插头,然后杀气腾腾的冲向大门,要看看到底是哪个傢伙选在这种时候扰人睡眠!

“谁啊?”

她像头发火的母狮子火爆的开口,同时打开门,随即看见一张帅到掉渣的俊美面孔,霎时忘记闭上嘴巴,怀疑自己在作梦,并暗暗发誓,自己的社交圈不曾出现这么帅的男人。

“我吵到你了吗?”

张澈面无表情,只有微僵的嘴角洩漏不自在的情绪。

“不……”

连声音都好有磁性啊!

“没有就好。”

他递出一个小纸袋,

“这几天打扰你了,我是对面新开的餐厅的老板,这点小心意希望你笑纳。”

杜若琳接下纸袋后,下意识的瞄了眼袋子内部,好像是手工饼干。

“谢谢。”

“还有这个。”

他又拿出一叠餐券,

“这是给邻居的福利。”

“这么大方?”

这算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吗?她翻着手里的餐券,足够让她白吃白喝一个月左右,于是忍不住发问,

“这样不会亏本吗?”

因为她真的会很不客气的把所有的餐券用完喔!

“不会。”

张澈露出微笑。

只要她能来,要他印一百本餐券给她都不成问题。

“老天爷,你……”

太……太刺眼了,他毫无预警的一笑,简直是超强闪光啊!

“怎么了吗?”

她生动的表情让他的语气更加温柔。

“没事,嘿嘿……”

杜若琳干笑着,总不能告诉人家,她在发花痴吧?正想着该说什么祝贺生意兴隆的话,突然瞄到自己光裸的脚趾,她才勐然想起自己此刻的模样……“对了,我……”

“抱歉,我尿急。”

砰的一声,她狠狠的关上门。

张澈整个人愣住,站在门外,久久无法回神。

他……做错什么了吗?

“啊……”

杜若琳一路尖叫着跑进浴室,看到镜子里映照出的模样,叫得更凄厉了。

稻草般蓬松的乱发,活像被揍两拳的可怕黑眼圈,超幼稚还洗到泛黄的米老鼠睡衣……她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邋遢,而且还少根筋的站在一个帅到无法无天的美男子面前。

这时,摆在床头的手机又发出铃声。

她迅速扑到床上,接通手机,立刻哇哇乱叫,

“妮妮,怎么办?怎么办?”

“什……什么东西?发生什么事了?”

编辑严妮妮本来想骂人,却被她慌张的语气吓到了。

“我好难过……”

杜若琳扁着红唇。

“到底怎么了?遇到坏人了吗?你刚才不是在赶稿吗?”

“不是坏人,是大帅哥,一个超级帅,比我的男主角还要帅的大帅哥,可是我竟然像个乞丐一样的站在他的面前,我真是不敢相信,呜呜呜……”

好半晌,电话线的那头保持沉默。

“妮妮,你有听到吗?我说我……”

“我知道,不用重复一遍。”

严妮妮很冷静的回应。

“那你怎么还不安慰我?”

她是真的好伤心啊!要知道,她活了二十四年,写了无数的俊俏男主角,也不曾在真实人生里遇到如此撼动她内心的美男啊!

“安慰你?”

严妮妮冷哼一声,认为她根本是无病呻吟。

“我问你,稿子写完了没?”

“写完了啦!”

快给她安慰啊!

“为什么我没收到?”

“因为我还没寄啊!哎哟!先不管那个啦!妮妮,我跟你说,刚才那个男人真的超帅的,那双眼睛、那个鼻子、那张嘴巴……跟我小说里的男主角好像啊!”

“杜若琳,你还没清醒,在作梦吗?”

“我也很希望自己是在作梦啊!真无法相信我竟然会这样丑丑的面对他……可是我又不想是在作梦,因为他真的好帅……”

“杜若琳,你给我闭嘴,限你一分钟之内把稿子寄给我,不然我就诅咒你下次见到他的时候,正好被狗追咬,掉进水沟里,外加满脸狗屎。”

严妮妮忍无可忍,用力挂断电话。

听见嘟嘟的声音,杜若琳惊恐的盯着手机,脑海里立刻浮现严妮妮诅咒的画面,吓得赶紧扔开手机,用最快的速度插上电脑的插头,将稿子寄了出去。

她打死都不想再次丢脸了!杜若琳觉得自己好像变成偷窥狂了。

她租赁的屋子在二楼,帅哥开的餐厅就在她家对面的一楼,只要走到阳台上,就能将餐厅的门面一览无遗。

帅哥给她的纸袋里还放了一张名片,上面写着“秘密.人文餐馆”几个大字,还有帅哥老板的名字叫张澈,她总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。

虽然有一大叠餐券等着她去白吃白喝,但是只要想到自己给人家的第一印象如此邋遢随便,她就少了点勇气踏进餐厅大门。

于是,只要是不写稿的时间,她几乎都耗在阳台上,也有了一些发现。

虽然经过大翻修跟整顿,但是餐厅似乎只有一层楼,一般刚开幕的餐厅都会做些优惠活动、打打广告,秘密.人文餐馆却显得异常低调,不但没有广告,也没看到祝贺的花圈花篮,地点位在巷子内,本来就不太显眼,几天下来,光临的顾客更是少得可怜。

这时,天空下起濛濛细雨,放眼望去是一片灰色,杜若琳摸了摸平坦的肚子,感觉有些饥饿,不过实在不想骑着小绵羊出去觅食。

突然,她又想起张澈那张完美的俊颜,内心莫名的感到紧张。

“杜若琳,你真是一个好色的女人!”

她好笑的嘲弄自己,少女怀春的幻想终究不敌饥肠辘辘,站起身,穿上及膝的针织宽洋装,套上短靴,提起笔电,走出家门。

秘密.人文餐馆里头连一个客人都没有,只有一张桌子旁坐着一名女服务生跟金俊元,两人的面前各摆了一台笔电,玩得不亦乐乎。

“金大叔,今天的生意还是一样的差耶!”

晓芹是店里唯一的服务生,同时兼顾吧台和厨房的工作,她忙不过来的时候,金俊元会帮忙,只可惜开张这几天,能干的她一个人就绰绰有余了。

“没差啦!老板很有钱。”

金俊元明了张澈开这家餐厅根本不是为了赚钱,而是为了接近某人的手段。

不过他不明白的是,以张澈的条件,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?只消勾勾手指,大家都抢着飞扑,又何必迂迴的开餐厅,等待对方靠近呢?

“是吗?这几天老板的脸都很臭。”

晓芹没遇过像张澈这样的老板,当初她来应徵的时候,只抱着小小的希望,没想到老板给的薪水超优渥,而且上班时间也很弹性,如果她赶着上课的话,就直接关上店门,搞得好像她才是老板。

不追求食物美味,也不执着生意兴隆,这家餐厅变成了她唸书、练习调饮跟厨艺的地方,工作环境极佳,惬意得不得了。

“张澈的脸哪时候和善过了?他是标准的面恶心善。”

金俊元哈哈大笑。

“金大叔,你的中文造诣还真是好得超出我的想像。”

晓芹不可思议的盯着他那张正统的韩国人脸孔。

“当然,我从张澈十岁那年就认识他,当然要好好的学习中文罗!”

金俊元很骄傲,为了成为优秀的经纪人,他可是精通各国语言呢!

“十岁?”

晓芹啧啧称奇,眼角余光瞄到门口似乎有人影,立刻雀跃的跳起来,主动上前打开门。

“欢迎光临,快请进。”

“呃……谢谢。”

杜若琳抱着笔电走进餐厅,在落地窗旁的角落位置坐下。

虽然没有其他客人,但是她喜欢这里简单洁净的装潢,天花板的艺术水晶灯照耀出微黄的光线,深咖啡色的木桌和米色同款座椅给人很舒适的感受。

她尤其喜欢看着行人走来走去,平常写作的时候也有中途发呆的习惯,这家餐厅给了她十分贴近的舒服感,她想,以后应该会经常光顾这里。

“小姐,这是我们的功能表。”

晓芹笑吟吟的说,递上菜单跟一壶柠檬水。

“需要点餐的时候,可以叫我喔!”

“那个……”

杜若琳从口袋里掏出餐券,

“请问一下,这是否有使用范围?”

“这是什么?”

晓芹接过那叠餐券,露出迷惘的神情。

“你是不是弄错了?我们店里目前没有……”

金俊元跑过来,用屁股把她撞到一旁。

“小姐,你好,这本餐券适用全餐厅,没有任何限制,请你慢慢的看菜单。”

终于来了!他的眼瞳熠熠生辉,随即将不明所以的晓芹带到吧台里。

“金大叔,店里什么时候有出餐券?”

晓芹不解的问。

“你差点露馅了。”

金俊元笑得很诡异,

“我告诉你,拥有这本餐券的人可是老板很重要的贵宾,你要好好的款待,以后只要这位小姐来,记得都要用心服务,知道吗?”

“欸?难不成是老板的……”

晓芹的手指在胸前比划出一个爱心。

“真是聪明!老板可是千里迢迢从韩国飞来台湾寻找真爱,你得想尽办法留住这位贵宾,让她爱上这里,以后才会常来。”

晓芹天生没什么浪漫细胞,只能傻傻的颔首,表示了解,看着金俊元开怀的冲上楼,准备将这个大好消息告诉老板,突然觉得自己的责任好重大。

如果杜若琳懂得张澈的心,就会知道要当个真正的偷窥狂,还得跟他多学习才行。

她从自家阳台上关注的是秘密.人文餐馆的门面,却没发现餐厅二楼的阳台上也有个男人时时刻刻的注意着她。

从几天前被她关在门外之后,他的心情一直很差,反覆思索着,自己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?是他出现得太突兀?还是她不喜欢他送的点心?她突然关上门,让他有种被拒绝的失落感。

当年她遗落的手机,他一直都带在身边。

老实说,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比她更鲁莽,刚开始他无意强佔她的手机,是手机没电关机,后来他替手机充足了电,开机之后,却发现自己再也不愿物归原主了。

看得出来她很喜欢自拍,相簿里全是她的照片,各种俏丽的表情都很吸引人,她甚至将私人部落格和私人信箱的密码都记录在手机里,这其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,却也表示她一定很健忘,才会有这样的举动。

刚开始吸引他注意的是储存在记忆体里的MP3,音乐名称是他演奏过的曲目,播放之后,才发现那根本是他演奏的版本,是否表示她也是他的粉丝?但是她没有认出他,就算他戴着墨镜,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,她不可能认不出来……当时,或许是因为这点小小的幼稚负气心态,他找到了她的部落格,发现她的职业,还有她的心情日记。

然后他发现自己爱上了她文字的魔力,看着她的照片,突然觉得她可爱无比,一天又一天,对她越来越在意,堆积出想见她的强大力量。

现在,杜若琳就在楼下,金大叔通知他之后,便拿着雨伞,开心的跑出去熘跶,大概是想将空间留给他们。

对,他很紧张,却不想错失这个机会,内心的挣扎让他有些慌,直到晓芹用电话告诉他要去上课了,他只好让她先走,亲自顾店。

从楼上走下来,他从她身边经过,也不见她抬起头,似乎是沉浸在创作的世界里,完全不受撼动。

由衷感谢楼主辛苦无私的分享我想我是一天也不能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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